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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时报:湖北率先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2-26 15:49:44

多措并举  多管齐下

湖北率先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控,促进质量安全提升,住建部最近印发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下称《手册》),并于10月底在湖北武汉组织召开宣贯座谈会,住建部副部长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主持会议。根据住建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湖北省结合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率先在全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手册》制度。湖北省强调,推进《手册》制度是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行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住建部会议及文件精神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上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执行《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推进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同时要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检测、监测机构全面执行《手册》。

强化责任,确保《手册》落地见效。湖北省明确,一要开展宣贯培训。省住建厅将利用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监管工作座谈会和监管人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手册》。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将《手册》纳入业务学习和交流内容,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组织内部培训,在施工现场悬挂相关标语,扩大《手册》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二要组织先行先试。该省确定武汉、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仙桃、鄂州等市作为《手册》推进先行先试地区,其它地区也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同时,确定中建三局、湖北工建、武汉建工、山河集团、湖北广盛等作为省级试点企业,力争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三要实行样板引路。建设、施工单位应把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作为贯彻落实《手册》的有效载体,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样板引路工作方案,设置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样板层、样板间等,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样板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把《手册》落地形象化、具体化。单体工程设立样板墙或样板间,单体工程超过1万平方米、住宅小区超过2万平方米设置样板区、样板套或样板层。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将《手册》执行情况纳入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督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督查、评价,奖优罚劣。省住建厅将各地《手册》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省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对于积极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手册》的,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工作滞后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健全机制,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湖北省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采取指导和激励并重的方式加大《手册》推进力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参建企业和工程项目执行《手册》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执行《手册》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授予“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称号,优先推荐“示范工程”参评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省建设优质工程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对积极执行《手册》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审。要将企业和项目执行《手册》情况,纳入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诚信管理的范畴。加强推介和引导,每年召开1—2次现场观摩会。对执行《手册》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予以通报、曝光。

统筹结合,促进质量安全提升。湖北省指出,贯彻落实《手册》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整合管理措施,加大统筹力度,将《手册》执行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结合、与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结合、与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结合,促进质量安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制定监督计划、开展监督交底时对执行《手册》提出要求,在日常监督时对企业、项目执行《手册》情况进行检查,将《手册》执行情况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内容。要以《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情况的检查,实现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董文斌、柯于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