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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建局关于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的通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2-06 09:02:42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装配式建筑政策要求,加强和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市城建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城建局对全市在建工程落实装配式设计、图审和施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市管项目和各区区管项目各5个,共75个在建项目,通过查看项目资料,重点对装配式建筑政策落实情况、装配率计算细则执行情况、装配式建筑专篇编制情况、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项目参建各方能够贯彻落实武汉市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按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设计、图审和施工,但仍存在部分项目未在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图审合格书等文件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5个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二、主要问题

(一)硚口区中心医院项目、硚口区六角亭小学异地新建项目、江汉区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绿地项目(新华西路二期)、新洲区书院仕家(一期)项目、新洲区上坤云栖风华(一期)项目等5个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施工。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R1地块项目、蔡甸区中法企业中心4#楼、蔡甸区南山•悦拾光项目ABC地块5#楼等3个项目未按《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0〕1号)要求在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

(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城投香恋)101#楼未按《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0〕1号)要求在图审合格书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

(四)汉阳区新建居住、绿地与广场项目(四新方岛地区A8地块)(B-1区)13#楼、蔡甸区隐秀山居B地块19#、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江岸区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项目(百步亭K3-1号地块)1#楼、青山区华侨城青山51地块18街坊项目(二期)H8、硚口区新建商业、商务、居住公园绿地项目(4#楼)、东湖高新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宿舍项目 4#、洪山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一期)项目-新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经开区经开077项目(B2地块)、东西湖区天赐金龙城(二期)一区3#楼、江汉区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扩建(北区)项目

等23个项目未按《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0〕1号)要求在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

三、处理意见

(一)硚口区中心医院项目建设单位武汉市硚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按要求,其设计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硚口区六角亭小学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未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其设计单位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其图审单位武汉蕃华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图审;江汉区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绿地项目(新华西路二期)建设单位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其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其图审单位武汉精诚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图审;新洲区书院仕家(一期)建设单位武汉钰疆置业有限公司未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其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其图审单位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图审;新洲区上坤云栖风华(一期)项目建设单位武汉坤宜方晟置业有限公司未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其设计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其图审单位湖北鑫华盛施工图咨询公司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图审。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

由硚口区建设局、江汉区建设局及新洲区建设局对辖区内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城建局。

(二)对未在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相关自然规划管理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函。

(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城投香恋)101#楼图审单位武汉精诚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未在图审合格书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对该单位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报市城建局。

(四)对未在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注明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相关施工许可证发放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函。

四、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整改。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对待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其他项目应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二)提高认知,严格履行责任。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施工、图审等单位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设计单位应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提供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图审机构应按相关标准文件审查,对不符合装配式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信息报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建筑质量安全控制,编制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监管。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附件:2022年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cjw.wuhan.gov.cn/zwgk_11915/zcfgyjd_11923/tzgg_11932/202301/t20230104_2124359.html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