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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关于召开2016年武汉市创精品工程现场观摩暨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1-16 16:13:29

 

武建协2016〕44

 

 

各会员单位:

    重视工程质量,传承品质文化,践行工匠精神,铸造精品工程,是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三个升级版”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总结和传扬全市工程质量治理的先进经验,协会决定组织召开2016年武汉市创精品工程现场观摩暨研讨会,届时邀请中国建筑业协会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9日(周二)。

二、活动主题

    践行工匠精神  铸造精品工程

三、活动组织

    主办:武汉建筑业协会

    协办: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建管站

    承办:民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质量创优现场研讨会人员:

    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和协会质量工作委员会房建质量专家(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二)参加现场观摩会人员:

    协会各会员单位分管质量的领导、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质量负责人。

五、活动内容

   (一)质量创优现场研讨会

时间

具体安排

9:00-9::40

观摩光谷同济医院工程项目

9:40-9:50

统一乘车前往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门诊大楼工程项目

9:50-10:50

观摩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门诊大楼工程项目

10:50-11:00

统一乘车前往武汉二妃山庄

11:00-11:40

观看2016年“民族建设杯”武汉建筑业视频大赛决赛获奖作品(3部)

11:40-13:30

午餐及休息

13:30-13:50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工程项目

介绍创精品工程经验

13:50-14:10

光谷同济医院项目介绍

创精品工程经验

14:10-14:50

与会专家座谈研讨

14:50-15:00

休息

15:00-15:50

专家点评,对两个观摩项目在践行工匠精神,铸造精品工程方面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予以提炼和讲评,对“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医院”后期创精品工程给出建议和指导。(点评人:贾安乐、王爱勋)

15:50-16:50

主旨演讲:中国建筑业质量治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主讲人:景万)

 

   (二)现场观摩会

   分四批进行,具体如下:

批次

时间

内容

备注

第一批

9:00-10:00

参观妇幼保健院

项目

领取资料、观看创优视频介绍、现场观摩

10:10-10:50

参观光谷同济医院项目

第二批

10:00-10:50

同第一批

第三批

14:00-15:00

参观妇幼保健院

项目

领取资料、观看创优视频介绍、参观现场

第四批

15:00-16:00

同第三批

 

六、主讲专家介绍

    1、景万,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建协专家委副主任委员,教授级高工。

    2、贾安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鲁班奖评审专家,教授级高工,主编《创鲁班奖工程细部做法指导》、《建筑场地基坑探查与处理技术规范》等专著多部。

    3、王爱勋, 武汉建筑业协会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检测试验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鲁班奖评审专家,教授级高工。主编国家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多项。

七、活动地点

   (一)现场观摩地点

    1、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门诊大楼工程项目,位于高新区光谷三路与百合路交汇处(见附件2)。

    2、光谷同济医院工程,位于高新区高新大道光谷二路与光谷三路之间(见附件2)。

   (二)研讨会地点

    武汉二妃山庄,位于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内(见附件2)。

八、联系人

   (一)协会:

    陈钢,027-85741148、13971598198;

    程诚,027-85741148、13657111963。

   (二)项目联系人:

    1、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门诊大楼工程项目,王力,15802740768;

    2、光谷同济医院工程,刘文昆,1347607495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现场研讨会人员务必在11月29日上午8:30前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门诊大楼工程”集合,分批分组进行活动。

    3、参加现场观摩会人员自行确定批次并提前与项目联系人沟通,按时参加。

    4、请各单位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11月25日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发邮件至352154921@qq.com,联系人:程诚(电话:027-85741148、13657111963)、陈钢(电话:027-85741148、13971598198)。

    5、29日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观摩学习的单位,可与项目联系另行安排时间组织。

     

附件:

    1、参会回执;(可点击下载)

    2、现场观摩及研讨会路线图。(可点击下载)

    3、通知电子版全文。(可点击下载)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