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市城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8-20 11:07:48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武汉建设安全协会、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近期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查高处作业是否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带(绳),是否合理运用预防高坠技防措施。

(二)查是否存在上下垂直交叉作业、违规吊装等现象,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

(三)查防护棚搭设、安全网设置、临边及洞口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查配电箱、用电设备、接地保护等临时用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五)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情况。

(六)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前喊话、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

(七)查高温、雷电、雨雪等季节性恶劣天气应对准备措施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动员,立即开展参建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有关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市、区建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发现未落实的,严肃进行执法。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发挥安全、监理协会行业管理作用,组织专家对全市建设工地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交建管部门执法。市、区建设局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组,对建管部门和辖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对检查敷衍推诿的作为线索移交纪检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市、区建管部门以及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拿出行之有效的硬措施,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广技防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市、区建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单位,依法从严从快严肃处罚。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强制推广防高坠电子技防锁、塔吊螺帽预警和大数据监管等技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通报约谈,形成震慑作用。市、区建管部门要收集隐患排查情况,每周对所辖项目进行排名通报,对问题较多、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约谈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探索建立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现场安全隐患的,查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四)做好工作总结,准确上报信息。市、区建管部门于8月21日前上报专项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五中午12点前上报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统计表(附件3)和3个问题突出项目,每月28日前上报月度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市安监站负责专项督查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对不按要求上报的区,将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和年末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联系人:刘洋涛、汪燃
电话:85789944、85752311(传真)
电子邮箱:1085690946@qq.com


附件:1.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督查专项行动检查表

 2.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督查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及 联络员信息表

 3.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统计表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点此下载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7日